助学贷款的确认、发放与代扣学费说明

发布者:夏雨婷发布时间:2015-12-31浏览次数:12799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请务必于920日前登陆“学工一体化”系统(http://xgyth.ustc.edu.cn),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模块中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受理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学生,请务必正确填写回执校验码,学校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上补充填写部分信息并确认提交后贷款申请工作才算完成。

生源地贷款的纸质版受理证明无需上交,请贷款学生自行妥善保管。个别省份(黑龙江、福建等)需要高校盖章的回执证明,请贷款学生咨询夏雨婷老师(63602793)办理。

校园地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扣学费后,剩余款项会退回到学校发放给学生的银行卡。如发现系统提示重复扣学费,不用担心,贷款到学校后经财务核实会退回到学生的银行卡里。其他银行的贷款到学校后,学生需自行到学生服务中心财务处103室办理收款手续,咨询电话6360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