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本科毕业生离校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02浏览次数:31

亲爱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
   您好!
   在您即将完成学业、走上新的工作、学习岗位之际,为顺利做好毕业离校相关工作,我们特编辑本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祝愿您学习进步,事业有成,人生之路越来越宽广!
          第一章 毕业生工作会议
   5月19日(周二)14:30,学校在东区师生活动中心五楼报告厅召开本科毕业生工作会议,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校学位办、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保障处、基本建设处、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后备军官选培办公室、校团委、校友总会、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档案馆、医院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将到会介绍有关工作安排,接受现场咨询。请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分团委书记、团总支书记和本科毕业班班主任、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参加。会前,各本科毕业班班长在会场入口处领取本指南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5届本科毕业生各项工作日程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2015届本科生毕业离校手续单》等材料。
 
第二章 关于“毕业离校手续单”和学生证
   毕业生请核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离校手续单》上已打印的本人系别、学号、姓名等内容,填写毕业去向、联系方式等相关栏目,对离校手续单上显示的须办理的项目,自行前往有关单位办理。5月26日,可至学生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参加集中办理的部门为组织部、财务处、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用户服务部、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有关银行等。其余项目分别至各院系及有关单位办理。
   离校手续单办妥后,学生签名,由班主任收齐并于6月21日前集中交学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地点:东区老图书馆408室,联系电话:63602565。
   学生证不回收,由各院系加盖“注销章”(学生工作处原已统一制作发放)后给学生留作纪念。
 
第三章 集中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集中办理有关离校手续的时间为5月26日,地点为学生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及部分办公室。
   一、结清网络费用
   办理部门:网络信息中心用户服务部,办理地点:学生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网络通帐号可以保留一年。电子邮箱将终身保留,自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半年以后转换为校友身份,邮箱地址和使用方法不变,空间将减少为50M,同时网络存储和个人主页/FTP服务将取消。请在办理离校手续以后半年内整理和备份自己的邮件和文件,以免丢失资料。
   毕业后留校学习的学生,请在下学期领到新的学生证后到网络信息中心各办事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二、还清图书
   办理部门:图书馆,办理地点:学生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毕业生请尽快还清所有图书馆借书,如有借阅图书超期、损坏或丢失,按图书馆相关规定交纳超期罚款及赔偿金。
   提请特别注意:毕业生在还书时,请不要将图书放入统还箱,以免影响还书时间。
   三、偿还贷款、签订还款协议或展期协议
   办理部门:学生处助学办公室,地点:学生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出国留学者(包括到港澳台),要在离校前还清贷款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其他凡是不能一次还清贷款的就业、待业、继续考研者以及收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者,请于5月26日到东校区学生服务中心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或展期协议。
   签订《还款协议》者请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中行卡及复印件(有就业协议者请复印单位联系信息页);签订《展期协议》者请带研究生录  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录取单位开具的录取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中行卡及复印件。具体办法详见校园网学生工作处主页“助学贷款”栏《还款指南》。
   另告,凡错过集中办理时间者,可随时到东区老图书馆410室办理,最迟不超过6月19日。提前还款可到中行合肥南城支行二楼个人金融部办理,也可通过中行网银办理还款,第二天去中行二楼索取还款证明。
   四、结清欠缴的学杂费
   办理部门:财务处,地点:学生服务中心103室,电话:63602939。
   财务处已将欠缴学杂费的同学名单发至各院系,请各院系通知学生尽快缴清。班主任老师可通过校园网财务查询平台http://cwcx.ustc.edu.cn/实时了解欠费学生缴费动态。
   交费方式:
   1、网上交费,登录财务处网络缴费主页http://sf.ustc.edu.cn/ ;
   2、银行柜台交费,省内建设银行、中行合肥南城支行柜台办理;
   3、现场交费,地点:学生服务中心103室。
   五、党组织关系接转
   办理部门:党委组织部,地点:学生服务中心201室。(非集中办理时间请至东区218楼112室办理,联系电话:63602232。)
   (一)校内接转
   1、留校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如仍在本系党总支范围内,不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若到学院内其它系党总支学习,由所在系党总支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系党总支报到;
   3、若出学院到校内其他单位学习,由所在学院党委(未设院党委的学院可到党总支)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校外接转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到所在学院党委(未设院党委的学院可到党总支)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校党委组织部转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上级党组织,并填写迁出党员登记表。请毕业生党员务必事先与所去单位联系,确定接转组织关系的上级党组织名称。省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必须为县委组织部及以上党组织,省内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必须为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可迁往人事档案托管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具体办理方法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相同。
   3、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提出保留党籍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党组织同意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第四章 分散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一、归还公物
   毕业生归还在本院系所借公物。
   二、团组织关系接转
   团组织关系转出由团支部统一到本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办理。
   三、户口迁移
   负责部门:保卫与校园管理处户籍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学生服务中心107室,联系电话:63602311。
   (一)已参加派遣的本科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由户籍管理办公室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
   (二)到外校读研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管理办公室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自行前往包河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迁出手续。
   (三)继续在本校读研的学生户口不迁,无需办理手续。
   (四)6月12日~6月18日,户籍管理办公室和公安部门集中办理各类毕业生户口迁移。
   (五)6月19日下午14:30~17:30,集中发放本科生《户口迁移证》及《常住人口登记表》,地点:学生服务中心107室(户籍办公室),请班主任前往领取。
   (六)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和户口迁移,逾期按公安部门和高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的离校手续
   (一)毕业生的校园一卡通IC卡有效期分两种情况:
   留校读本校研究生的,有效期至9月15日,逾期自动停用;
   其它毕业生有效期至7月15日,逾期自动停用。
   (二)校园卡中的余额如在有效期内消费完,就不需要再到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办理任何手续;如未消费完,由于技术原因,需在停止消费7天后,到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凭身份证办理结算,提取余额(暑假期间每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办理)。
   (三)留校读研究生的,报到时免费换发新卡。原卡内余额在停止消费7天后请学生本人凭身份证至一卡通柜台办理转入新卡手续。
   (四)出国留学的毕业生若需延长校园卡的有效期,可到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凭离校手续单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可延长到9月30日。
   (五)个性化延期毕业的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延期证明到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办理延期,原卡方可继续使用。
   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地址:东区师生活动中心一楼,电话:63603949。
   五、退宿手续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学生退宿手续,地点:学生所住各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
   (一)时间
   6月8日~6月21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毕业生在本楼管理员办公室办理毕业生退宿、离校手续,并在离校手续单上加盖离宿专用章。未在校住宿的本科毕业生请到东校区学生公寓321楼102房间办理离校、签字手续。在学校规定的离校日期(6月21日)前办理完毕离宿手续但暂不退房的,临时收取押金壹佰元。毕业生离宿、退钥匙时,由本楼管理员查验宿舍家具设施无误后,退还押金。
   继续在本校读研的本科毕业生可以延缓退宿,学校将重新安排住宿,具体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二)说明
   1、学生毕业离校前,欠费的学生请到财务处(学生服务中心103室)结清住宿费。
   2、毕业生如遇白天退房而需夜间离校时,由各楼值班门卫负责查验房间的家具设施、退还押金。
   3、继续在本校读研的本科毕业生,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离校手续,但可以允许暂在原宿舍住宿,等待重新安排宿舍的通知并办理入住手续。
   4、已办完退宿、离校手续的本科毕业生,从6月22日起,请不要将行李存放在原住空房间内,以免丢失。否则,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2011级个性化到2012级的本科生,凭教务处出具的学籍异动单在6月19日前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东校区学生公寓321楼102室)办理完调房手续。
   (三)温馨提示
   毕业生在退宿离校期间应增强防盗、防火的安全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和各类证件、证书,以免遗失。
   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学生退宿手续,地点:学生所住各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
   六、医疗费用
   协调部门:科大医院。
   1、门诊医药费或住院费二次报销,请在离校前,在通知的报销时间(保险公司来校时间请查阅医院网页有关通知),将有关材料提交给理赔员。
   2、外地住院费用报销、申请大病省级调剂金,请在离校前,将有关材料提交到科大医院(东区)一楼收费处6号窗口。
   七、归还空调电能卡、遥控器,结清余额
   结清余额办理部门:资产与后勤保障处,地点:东区321楼131室,西区5号楼110室;归还空调电能卡、遥控器办理部门:各楼楼管员处。
   6月15日~6月21日,学生可至上述地点办理归还空调电能卡、遥控器及领取卡内余额手续(结清余额时间:6月15~18日,每天下午工作时间办理;6月19~21日,每天全天办理)。每宿舍可选定1名同学负责办理,其他同学在相应栏目注明负责同学姓名即可。负责同学至楼管员处借出“电能回读卡”,读取本宿舍电数,携电能卡及“回读卡”在能源保障中心领取剩余钱款,将空调电能卡、遥控器、“回读卡”交楼管员。
 
第五章 毕业生体检
   一、时间
   5月23日(周六)上午8:00~11:00。
   提请注意:5-7月份为我校教职工体检时间,为避免相互影响,请同学们尽可能安排在5月23日上午体检。
   二、体检表
   5月21日~22日,毕业生班主任或班长到科大医院(东区)一楼财会科7号窗口领取体检表(以班为单位),并缴纳体检费每人12元。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毕业生务必填写自己的学号、姓名等相关信息。
   (二)本次体检不抽血化验,不必空腹。
   (三)班主任或班长于6月4日~5日到医院三楼保健科领回体检表,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校读研和出国读研的毕业生可不参加本次体检。
 
第六章 托运行李
   托运行李由保卫与校园管理处联系安排,联系电话:63602435。
   时间:6月16日~6月18日;地点:东区320楼与321楼附近、西区学生活动中心广场各设一个点。
 
第七章 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5月26日前,毕业生本人做自我鉴定(不少于200字),5月29日前由各院系组织鉴定并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盖章后,取回归入毕业生档案。
 
第八章 “See You”2015毕业纪念晚会
   6月7日晚在东区大礼堂举办“See You”2015毕业纪念晚会,负责单位为:校团委、校友总会、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
 
第九章 校友信息收集和毕业校友服务
   一、校友信息收集
   为加强母校与校友的联络,方便开展校友活动,增进母校与校友的感情,学校需要了解同学们的相关信息,完善校友数据库。校友总会已给各位毕业生同学的邮箱发送了《毕业生离校信息采集表》,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并反馈相关信息。
   校友总会将在各毕业班级设立“班级通讯员”,在毕业后及时更新本班级同学的信息,详情请见《关于在毕业班设立校友通讯员的通知》。
   二、领取各地校友会通讯录
   为帮助毕业同学快速融入到所在地的校友组织,校友总会整理了国内外各地区已知校友组织的通联方式,编印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各地校友会通讯录(2015版)》。通讯录将免费发放给2015年毕业生,请各毕业班班长携带本班的《班级通讯录》(电子版)于6月4日、5日集中到水上报告厅负一层校友总会办公室领取。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3607225;高老师,联系电话:63607480。
   三、毕业生首次捐赠活动
   为向毕业生普及“感恩母校、回馈母校”的校友意识,校友总会、教育基金会今年将继续开展“感恩母校”毕业生首次捐赠活动,毕业同学可通过现金或一卡通刷卡向母校捐出第一笔捐赠。毕业同学也可将一卡通中余额留存至有效期后,余额将被自动扣除捐赠给“感恩母校”毕业生首次捐赠活动。详情请见校友总会《关于开展“感恩母校”2015年毕业生首次捐赠的倡议》。
 
第十章 毕业生档案及《学籍登记表》
   负责部门:学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电话:63602565。
   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班班主任将各类奖惩材料、入党(团)志愿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登记表、体检表、成绩单、报到证(白联)、学位证书复印件等一并归入学生档案。
   二、今年6月1日开始,毕业生档案将不再由机要局转递而改为通过邮政EMS转递,因此要求有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信息。7月1日前各本科毕业班班主任集中将本班学生档案(附档案移交名册清单,字段为:学生姓名、学号、档案转递单位、详细地址、单位接收人及联系电话)送学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务请将档案去向注于档案封面下方,以便准确转递。
   三、请本科毕业班班主任登录学工在线网站“文档中心”专栏,下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学籍登记表》,并将内容填写齐全,贴上照片(入学时和毕业时各1张),并将所有内容打印在一页A4纸上,于7月1日前送学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转校档案馆存档(切记:该表不要装入学生档案袋中),同时请交1张班级毕业合影照由学生工作处转校档案馆存档。
   学工在线网站地址为:http://stuhome.ustc.edu.cn 。
 
第十一章 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时间:6月19日,地点:大礼堂。
   请全体本科毕业生参加仪式。活动负责部门为:党政办、学生工作部处、校学位办、教务处等。
 
第十二章 发放派遣费
   财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发放派遣费,发放时间:6月19日前。
   一、发放办法
   (一)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统计拟发放派遣费的本科毕业生的人数、名单和金额,将统计的信息发给各院系。
   (二)各院系核对本单位拟发放派遣费的毕业生信息并反馈给就业办(学生服务中心204室,联系电话:63602554)。
   (三)就业办将领取派遣费的学生名单(学号、姓名、金额)发给财务处。
   (四)财务处负责将派遣费直接发放到毕业生个人银行卡中。
   二、派遣费发放范围和标准
   (一)除出国留学和在合肥地区(含本校)工作、读研之外的其他毕业生发放派遣费。
   (二)到边疆地区(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内蒙古、海南、云南)工作或读研的,每人60元,其余地区每人40元。
 
第十三章 发放报到证
   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发放报到证。本科毕业生报到证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发放,由班主任统一领取后将报到证蓝联发给毕业生,白联装入毕业生档案。
   时间:6月19日下午14:30~17:30,地点:学生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班主任给毕业生发放报到证时,应严格履行签领手续,并提醒毕业生妥善保管,及时到派遣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