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唐仲英基金会德育奖学金章程(2010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02浏览次数:63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振兴中华民族教育事业,培养青年一代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奋发进取、勇于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美籍华人唐仲英先生在国内部分大学设立“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鼓励大学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学有所成,服务社会。
 
    第二章 德育奖学金
    第二条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主要奖励有爱心、有诚信、有志向、有知识的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有爱心: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服务社会、奉献爱心;
      有诚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真诚待人;
      有志向:抱负远大、意志坚强、奋发进取、勇于拼搏;
      有知识:崇尚科学、热爱知识、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第三条 设奖大学德育奖学金由美国唐仲英基金会提供,奖学金在学校财务部门或教育基金会设立专项帐户。学校成立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审、管理及监督工作,并确定一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与唐仲英基金会(美国)江苏办事处联系,向唐仲英基金会(美国)江苏办事处提供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获得者的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 奖励范围及办法
    第四条 凡具有设奖大学正式学籍,并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民办、港、澳、台学生除外),品学特别优秀者,或者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习期间学杂费及生活费者。以上学生均应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才有资格申请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第五条 申请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的学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各院系按学校分配的名额考核推荐,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相关表格,参与面试,并由评审委员会下属相关职能部门汇总,报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后张榜公布。
    第六条 奖学金名额及金额由美国唐仲英基金会确定。奖学金必须全额发给获奖学生。
    第七条 设奖大学在每年举行的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颁奖大会上宣读获奖名单,颁发奖学金。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学校成立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监督该校德育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和修改本校的德育奖学金章程等。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该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有关领导组成。定期召开全体会议。
    第十条 为加强对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获得者的品德教育管理,为学生创造开展爱心活动的平台,设奖高校应指导学生成立由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获得者组成的独立的“唐仲英爱心社”。在学校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的组织和管理才能,利用业余时间、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有组织、有计划地在校内、社区、贫困地区、设立爱心奖学金的挂钩县区等,开展有意义的公益活动。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为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尽自己之力。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一条 为具体实施《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章程》,做好评审、颁奖工作,另行制定《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评选、颁发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与《细则》经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各设奖大学可根据本校的情况,在《章程》与《细则》的前提下,以附件的形式增加条款,制定本校的德育奖学金实施办法,但要经过美国唐仲英基金会的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美国唐仲英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