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直属单位,机关有关部、处、室:
评选2009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优秀毕业生(简称“校优生”,下同)和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简称“省双优生”,下同)工作业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9年夏季毕业的国家计划研究生、普通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评选:
(1)在校期间曾获得“郭沫若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在校期间曾多次获得一、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
(3)在校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4)长期担任学生干部且工作出色;
(5)在科技、文体比赛及其它大赛中取得佳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6)在其它社会活动中有显著成绩,获得有关方面的好评。
4.“省双优生”人选从“校优生”中产生。
三、评选办法
1.学生工作部(处)按各院系(含实验室、研究中心等,下同)毕业生总人数的15%比例下达“校优生”评选名额,同时按一定比例(研究生4%、本科生3%)下达“省双优生”评选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各院系将“校优生”和“省双优生”评选名额分配到毕业班级。
3.由班委会和团支部联合提名,经辅导员、班主任主持的班、团干部会初评并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后确定人选,入选人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以下简称《校优生审批表》,详见附件2)(一份)和《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以下简称《省双优生审批表》,详见附件3)(一式二份),报院系学生工作组评选。
4.各院系请以学院(直属单位)为单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进行资格审查后分别报学校和安徽省教育厅批准。
四、奖励办法
获“校优生”称号的同学将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和一定奖金,其中获“省双优生”称号的同学还将获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人事厅共同颁发的获奖证书。
五、申报要求
1.学院(直属单位)须将《校优生审批表》、《省双优生审批表》(审批表上需贴照片处请按要求提前贴好)及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4)报学生工作部(处)。
2.学院(直属单位)在报送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时,必须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本材料。
3.材料报送时间:3月6日(周五)全天。
六、信息通联
1.联系人:张文真;办公室:办公楼615室;联系电话:3602564;电子邮件:xuegong@ustc.edu.cn。
2.申报材料表格下载地址:
特此通知。
附件:1. 2009届校优生、省双优生名额分配表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3. 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4. 2009届校优生、省双优生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