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2000年来,分别与工行、农行和中行进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截至目前,三家银行共为我校4312名学生办理了助学贷款业务,累计发放贷款已达4700余万元。
然而,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情况却不尽如人意,目前,仅工行和农行逾期金额高达200余万元(逾期名单见附件《助学贷款学生违约情况一览表》),严重影响我校新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也严重影响了我校声誉。
根据我校与各银行签订的助学贷款协议有关约定,学校有责任和义务采取寄发信件、网上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协助银行做好贷款催收工作。经学生工作部(处)研究,请各院(系)、直属单位配合学校进行催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院(系)、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助学贷款催收工作,可以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催收工作,催收过程中务必了解学生拖欠的原因,登记学生详细的通讯信息,并完善《助学贷款学生违约情况一览表》,将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到助学贷款办公室信箱 zxbgs@ustc.edu.cn,电话3603174。
二、请各单位在催收过程中告知学生,违约信息将进入学生个人征信系统,对学生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将产生严重影响。下面举两个实例:
例1:王同学是2002级电子科学技术系学生,2005年曾经在中国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2006年毕业签约到科大讯飞公司就业,毕业时按规定签订了还款协议,协议约定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利息,一年后开始偿还本金。由于王同学马虎大意,一直没有偿还助学贷款。2007年3月,王同学要贷款买房,贷款银行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出王有违约记录,于是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
例2:睢同学是2001级统计与金融系学生, 2003年、2004年分别在农行合肥行合肥金寨路支行和中行行合肥金寨路支行贷款6000元。她2005年毕业后3个多月没明确就业单位,没有收入,也没有按合同约定偿还助学贷款,导致个人征信系统中记录了对农行和中行两家银行的违约记录。2007年3月,睢同学向建设银行北京某分行申请办理信用卡被银行拒绝,于是她电话联系原贷款银行中国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打算一次性还清所欠贷款,并希望银行能帮助清除违约记录。银行回答说,还清贷款很好办理,但是清除不良信用记录银行却无能为力,因为个人征信系统是国家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更改,要改写个人信用记录,只能要靠自己今后的良好表现。
三、告知学生正确的还款方式,可以先与经办银行电话查询具体偿还金额,尽快足额还款,如电话联系不上,可以根据《助学贷款学生违约情况一览表》公布的数据估算每月偿还金额,存款时稍微多存一些。各银行的联系方式在校园网BBS“奖励助学事务”版和助学贷款网站都有公布。各经办银行联系方式如下:
工行合肥望江路支行,电话3642491,联系人:汪文经理
农行合肥金寨路路支行,电话3661255,联系人:曹经理;3661022李会计
中行合肥金寨路路支行,电话3636507,联系人:茆华经理
附件:贷款逾期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