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直属教学单位:
2008-2009学年度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于10月9日启动。今年的学费减免分为三大部分:一是低年级学生学费减免;二是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三是“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学校配套学费减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低年级学生学费减免(不包括来自地震重灾区的08和0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减免总金额:20万元;
(2)各学院学费减免金额分配:
金额(元)
|
理
学
院 |
化学与
材料科学学院 |
工程
科学
学院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
生命
科学
学院 |
管理
学院 |
人文
学院 |
少
年
班 |
加
速
器 |
200000 |
39000 |
22000 |
32000 |
50000 |
12000 |
12000 |
9000 |
2000 |
19000 |
3000 |
(3)学校学费减免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8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4)学生获学费减免的条件:
A、以2008年入学新生为主,兼顾个别2007级学生;
B、家庭经济困难;
C、学习认真,成绩合格;
D、品行端正;
E、原则上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优先;
(5)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需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费减免”审批表》1份;学院需报总名单一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费减免”获得者汇总表》;
(6)请各学院和各系根据本单位学生实际情况开展学费减免工作,如果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已经到位,可以不再进行学费减免工作,可以把未用完的分配金额退回学生处。
二、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所有年级学生)学费减免
按教育部和财政部要求,根据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和困难程度,给予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定的学费减免。该项学费减免总金额不包含在“低年级学生学费减免”总金额之中。
(1)经院系统计,学生处确认,来自重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计52人,其中农村学生32人,城市学生20人;(名单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震灾区学生获奖助情况登记表》)
(2)按照认定的名单,由各院系根据学生经济情况和前期获得奖助学金总额的情况,拟定减免金额;对于前期已经资助到位的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不再进行学费减免;
(3)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需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费减免”审批表》(附件一)1份;学院需报总名单一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震灾区学生获奖助情况登记表》(附件二)。
三、有关“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学费减免及相关问题另附通知(该项学费减免总金额不包含在“低年级学生学费减免”总金额之中)。
四、信息连通
1、各种材料下载地址:http://stuhome.ustc.edu.cn/document.php(“学工在线”网站“文档中心”栏目)。
可按下列步骤操作下载:http://www.ustc.edu.cn(学校主页)-在校师生-学工在线(学工部)-文档中心。
2、请各单位于10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2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至:zxbgs@ustc.edu.cn;
3、咨询电话:3602565,联系人:杜伟。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费减免”审批表》
附件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震灾区学生获奖助情况登记表》
附件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费减免”获得者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