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初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02浏览次数:48

 

关于开展2008年度中国科学院

院长奖初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科发人教函字〔20083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国科学院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奖教金初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近日启动“2008年度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初选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

1、评选范围: 按中科院通知要求,我校在学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含2008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评选。   

2、中科院分配给我校的“院长特别奖”和“院长优秀奖”候选人名额共40名,“院长特别奖”由我校推荐候选人,中科院统一评定。参评“院长特别奖”落选者将获得“院长优秀奖”。

3、曾获该项奖的同学,原则上不再重复获奖。

4、奖励金额:院长特别奖5000/人,院长优秀奖2000/人。

二、评定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告知学生的基础上,由学生自主申报,各级评审组织民主评选。

三、评选办法

1、我校实行差额评选办法。学生工作处按研究生人数比例将48名初选候选人名额指标下达到各单位;对于2007年度推荐学生获得“院长特别奖”的单位,另增加与其该年度获“院长特别奖”学生数等量的初选候选人推荐名额;

2、学生对照奖学金评选标准自行向所在单位申请;

3、学校负责组织本校40名院长奖候选人的初选工作,具体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各学院、同步辐射实验室、火灾实验室、微尺度实验室分别组织初评小组进行初评,将初评情况(包括初评小组成员、初评会议时间、地点等)和初评结果(含“2008年度中科院院长奖初评结果排序表”1份)一并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将名单在全校范围上网公示3天后,由校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出40名院长优秀奖候选人,在此基础上确定院长特别奖候选人推荐名单,向中科院报送候选人材料。

四、填表要求

1、申报者需提交《中国科大“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审批表》、《中国科学院院长奖申报表》及电子文档各一式1份;同时还需附相关材料(文章摘要,发表杂志或录用证明;科研成果需附成果鉴定材料,并注明本人完成部分,一式1份)供校级评审会参考。

2、对于初评后推荐申报院长特别奖的学生,请初评单位在“2008年度中科院院长奖初选结果排序表”相关栏中注明(未经本单位确认推荐,学生个人申报的无效)。经学校评审初选为校级推荐的院长特别奖候选人,还需正式填报相关材料;

3、有关文件和表格下载网址:

学工在线文档中心: http://stuhome.ustc.edu.cn/document.php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网址:http://www.caspe.ac.cn

五、时间进度

415日,发放评选通知,各单位按规定组织初评;

425日前,各单位将初评材料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

425日~27日,在“学工在线”和BBS“重要通知”等处进行网上公示;

428日,校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429日~56日,推荐为院长特别奖候选人的同学正式填报材料并报学生工作处;

58日,学生工作处向中科院人事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

六、名额分配

  

初评名额

另增名额

理学院

9

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8

 

工程科学学院

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11

 

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

2

1

生命科学学院

4

1

管理学院

3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1

 

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

2

 

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1

 

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

3

 

合计

48

3

七、联系方式

在初评工作中,如有疑问,可向学生工作处奖学金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3606080,联系人:王胜平。

附件:12008年度中科院院长奖初评结果排序表

          22008年中国科大“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审批表

          32008年中国科学院院长奖申报表

42008年中科院院长奖专家评审表

 

学生工作处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