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的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已经启动,本次还款工作的对象是: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2022届毕业生。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对象是:在高校与中国银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2022届毕业生。
因“中国银行”app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系统升级,为保证贷款毕业生顺利签署还款协议,不影响个人征信信用,请相关同学务必于2022年5月20日前“中国银行”app上签署还款协议。具体还款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2022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贴息操作指南》。
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对象:在户籍所在地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2022届毕业生。
(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需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请于2022年5月30日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先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更新和核实个人和共同借款人各类信息,如实填写就业相关信息;然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联系方式等信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需于8月1日前向生源当地资助中心提出再贴息申请,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
(二)签署还款协议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流程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阅读借款合同查询还款计划。具体还款操作流程可查看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其他贷款受理机构(如农村信用社等)请咨询贷款合同签订机构。
5月26日最新政策: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附件:
2022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贴息操作指南.pdf
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