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1-09-29浏览:1689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资金支付合规性,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需求,中国银行总行调整了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2021-2022学年中国银行采用线下方式受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

1、贷款信息预登记

请拟办理校园地贷款的同学务必于1017日前登录 “学工一体化”系统(http://xgyth.ustc.edu.cn),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模块中完成贷款信息登记。中国银行借记卡号信息请务必正确填写,贷款金额请填写单年贷款金额,如计划每年贷款16000元,此金额即填写16000元。

    2、贷款合同签订

学校将贷款学生信息反馈给经办银行(中国银行合肥蜀山支行),经银行审核及录入后,拟于11月初召开专门会议(具体时间待通知),由经办银行携带贷款合同与借款同学现场进行合同签订。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以下纸质材料,并在合同签订现场将相关材料一并交给经办银行。

相关纸质材料如下: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2)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年龄不满18周岁者,须提供家长单方身份证复印件(或复印户口本有身份号和家庭住址页)(1份);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电子表格见附件1,个人承诺及签字需手写)(1份);

5)申请人在贷款经办银行开立的借记卡复印件(1份);

6)《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2,签字需手写)(1份);

7)《征信查询授权书》(见附件3,签字需手写)(1份)。

3、注意事项:

针对软件学院苏州校区等不在合肥的贷款学生,其贷款合同会由学生工作处老师统一寄送至相关学院,学生将填写完成的贷款合同与相关贷款材料交至学院负责老师处,由学院负责老师将学生贷款合同及材料汇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寄送至学生工作处。

二、信息通联

联系人:岳兴林、夏雨婷  

   电话:63602793  邮箱:zxdk@ustc.edu.cn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doc

附件3: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20年版)-安徽分行适用.docx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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