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与协调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二、指导各学院、有关直属单位建设心理健康工作站并开展工作。
三、面向全校在籍在册师生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
四、承担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心理技能业务培训。
五、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六、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协助开展心理问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七、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八、指导心理委员联合会和微笑心理协会等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九、组织针对学生特点的心理学数据分析与科学研究。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7-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