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2017年7月12日修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05浏览次数:1590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法律,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

   二、组织实施本科生军事训练,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工作,以及学生军训成绩的汇总登录。

   三、负责军训装备、器材、资料、服装、教材的采购、征集和保管。

   四、做好民兵分队的整组、训练和预备役登记。

   五、做好在校大学生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协助做好入伍学生的优抚、学籍保留和退役学生的复学工作。

   六、负责学校相关人防工程日常管理。

   七、负责学校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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