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法律,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
二、组织实施本科生军事训练,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工作,以及学生军训成绩的汇总登录。
三、负责军训装备、器材、资料、服装、教材的采购、征集和保管。
四、做好民兵分队的整组、训练和预备役登记。
五、做好在校大学生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协助做好入伍学生的优抚、学籍保留和退役学生的复学工作。
六、负责学校相关人防工程日常管理。
七、负责学校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4-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