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2-23浏览次数:1

 
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努力开创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1日下午就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问题进行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面向未来,我们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

  中国教育学会谈松华研究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袁振国教授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并谈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胡锦涛强调,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这是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高度、从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强大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胡锦涛指出,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以来,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认真落实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切实把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落实好。

  胡锦涛就做好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4点意见。第一,着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统一,强化能力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思维。第二,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体制机制。第三,着力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坚持走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第四,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全社会倡导和形成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广大教师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书育人,当好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扎实落实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要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而共同奋斗。

来源:教育部网站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38/201102/115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