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学生公寓楼消防安全检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30浏览次数:324

    11月25日和26日,为了落实中央、中科院、安徽省和学校关于消防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公寓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等联合组织了学生公寓楼消防安全专门检查。

    两日间,学生工作部(处)董雨、葛宁洁和保卫处洪军等组成检查组对东、西、南三个校区的所有学生公寓楼消防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火灾隐患进行了仔细的摸排。经过检查发现,部分消防栓损坏,部分消防栓较长时间未经水压测试,东区部分学生公寓楼没有消防栓;部分灭火器过期,灌装不及时;很多楼的灭火器箱被挪位,有的甚至藏到楼道拐角,不利使用;东校区学生公寓楼普遍存在逃生指示灯不足的现象,往往是两个疏散通道之外有灯,而楼道中间没有;部分逃生指示灯损坏,原因是简易安装,没有使用膨胀螺丝或者木楔子固定,造成设备脱落、歪掉;部分学生仍然无视学校规定,顶风违纪使用违章电器;易燃源仍然在部分公寓楼存在,有些学生公寓楼间堆放了大量的废弃风扇及其纸盒,有些学生的旧书、旧衣服等堆在活动室。

    以上问题中,有的属于首次发现的问题,有的属于安全检查再三发现的问题。对于当场能够处理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做了处理,对于部分涉及消防专业性问题,保卫处负责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员一一记录,并将及时处理。

    检查组发现,进入冬季以后,部分学生公寓内使用违章电器的现象有所抬头,部分同学对于使用违章的后果没有考虑,安全意识淡漠。检查组认为,爱惜生命,人人有责,消灭火灾隐患,坚决不使用违章电器,应该成为全体同学的共识。

    此次学生公寓楼消防安全检查是学校切实做好学生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部分,除此而外,学校将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和管理,各院系将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全校各班集体还将在班委会中增设专职的“安全委员”,经学校的统一培训后,协助做好有关学生的消防安全等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重申了有关校纪校规,并将执行学生安全“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依照规定,学生违纪将影响其个人申请学位、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获得奖学金等荣誉称号;涉及用电安全违纪者,将影响班级荣誉和班级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