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援助计划办理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4-11浏览次数:350

1.一卡通中心按照学生每月食堂消费数据统计,分析情况并提供初始筛选名单

 

2.学生处奖助学办对初始名单审核,结合“贫困生数据库”名单和院系情况反馈,产生受助名单

注:院(系、班级)提供占学生总人数30%左右的贫困学生名单,建立“贫困生数据库”(周期性更新)

 

3.学生处将受助名单及相关通知反馈一卡通中心  

 

4.一卡通中心按名单进行发放

   (1).给受助学生个人信箱发电子通知单

   (2).学生本人去一卡通中心加援助金

 

5.学生处将发放情况通报院系学工负责人进行后续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