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加强我校学生工作,表彰先进,同时为弘扬优良校风、学风,争创优良班风,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和对象
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范围为当年9月在校的非新生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表彰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为进一步树立典型,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评选出先进班集体标兵若干个。评选出的标兵,除具备先进班集体的条件外,还须在某一或几个方面有突出成绩,能够发挥表率和榜样作用。
三、表彰和奖励
获得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集体标兵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学校颁发的奖状,并由学校一次性奖励活动经费先进班集体800元、先进班集体标兵1200元。
四、评选步骤和程序
(一)先进班集体及其标兵的评选由学校统一部署,学院(直属单位)具体实施,申报名额由学校分配。软件学院参考学校标准自行评定。
(二)评选分学院(直属单位)和学校两级依次开展,分初评、终评两个步骤进行。
(三)初评阶段,学院(直属单位)要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并要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评选结果要在本学院(直属单位)范围内公示。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定现任委员分别列席各学院(直属单位)的答辩评比。
(四)各学院(直属单位)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其中,每个单位可以从评选结果中推荐一个班级参加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
(五)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直属单位)报送的班级情况进行调查,并征求有关方面师生意见,并将符合申报要求的班级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
(六)终评阶段的评审,由评审组网络评选产生。
(七)最终获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要制作班级风采展示展板在文化长廊展出,并向学校报送文化长廊展板的电子文档材料。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