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自费出国的普通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持下列材料到学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领取《本科生自费出国申请表》。
1.国(境)外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中英文对照);
2.经教务处审批过的《学生提前毕业审批表》(三联单)。
二、学生填写好《本科生自费出国申请表》后交学生工作处,领导审批后取回复印。
三、学生工作处发《离校手续单》,学生按《离校手续单》的项目到各有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四、学生将《本科生自费出国申请表》原件、《离校手续单》原件交学生工作处。
五、学生将《本科生自费出国申请表》复印件、《离校手续单》复印件(需学生工作处签字)交校户籍办公室,由户籍办公室出具介绍信到有关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六、学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到合肥市(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领取护照。
七、办理签证,注销或迁移户口。
学生工作处
200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