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工作会议
6月13 日下午2:30,学校在水上报告厅召开毕业生工作会议,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部、财务处、校团委、保卫处、后 勤集团、教务处、研究生院、图书馆、档案馆、继续教育学院、后备军官选培办、校医院、网络中心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将到会介绍有关工作安排,接受现场咨询。请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分团委书记、团总支书记和毕业班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参加。会前,各本科毕业班在水上报告厅门口领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7届毕业生各项工作日程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普通本科生毕业离校手续单》等材料。
二、填写、办理《普通本科生毕业离校手续单》
毕业生填写好离校手续单上的系别、专业、学号、姓名和去向(请尽量准确详细)等基本内容后,持离校手续单于6月20日-6月21日分别到东区图书馆一楼大厅或西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术报告厅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参加集中办理的部门为组织部、财务处、图书馆(只在东区)、档案馆、校医院、网络中心、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有关银行等。其余项目分别至各系及有关单位办理。 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毕业离校手续由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行组织办理。
三、毕业生体检
(一)时间:
6月16日(周六)
上午8:00-9:30 少年班、试点班、1系、2系、3系、5系
上午9:30-11:00 4系、6系、7系、8系、博士毕业生
下午2:00-3:00 9系、10系、11系、13系、14系、15系、16系
下午3:00-4:00 17系、18系、19系、20系、22系、23系、25系、安全工程、软件学院、信息安全
下午4:00-5:00 硕士毕业生
(二)2007年6月14日-15日,毕业生(含本、硕、博)班主任或班长到东区医院一楼财会科购买体检表(以班为单位),每份12元。
(三)请参加体检的毕业生务必填写自己的学号、姓名等相关信息。
(四)本次体检不抽血化验,不必空腹。
(五)班主任或班长于6月25日至27日来医院三楼保健科领回体检表,届时不另行通知。
(六)下列人员可不参加本次体检:
a.本校硕博连读、分流者;
b.在职研究生毕业或考取本校研究生者;
c.出国读研者;
d.延期毕业生。
四、集中办理有关离校手续(6月20日-21日)
(一)网络中心的离校手续
网络中心用户服务部办理离校手续时,要求结清网络费用。
办理离校手续后,电子邮件、网络通帐号可以保留一年,宿舍网络接入可以办理到7月31日。毕业后留校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请在下学 期领到新的学生证或工作证后到网络中心各办事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二)图书馆的离校手续
毕业生请在6月20日之前还清所有图书馆借书,如有借阅图书超期、损坏或丢失,按图书馆相关规定需交纳罚款及赔偿金。集中办理日当天,图书馆即在毕业生的离校手续单上签字盖章。
提请特别注意:在各借书点还书时,不要将图书放入还书箱,以免影响您的还书时间。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
一)校内接转
留校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如仍在本党总支范围内,不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若到学院内其他党总支的部门工作或学习,由所在党总支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院党委转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到所去党总支报到;若出学院到校内其他党总支的部门
工作或学习,需由所在学院党委(未设院党委的学院可到党总支)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转开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校外接转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到所在学院党委(未设院党委的学院可到党总支)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校党委组织部转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上级党组织,并填写迁出党员登记表。请毕业生党员务必事先与所去单位
联系,确定接转组织关系的上级党组织名称。
2.未落实工作单位、经学校批准代管户口和人事档案的应届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可暂时不转,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其编入下届毕业班党支部。工作单位落实后,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超过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
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将随户口和人事档案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3.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提出保留党籍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党组织同意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三)启用新式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关注意事项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从今年3月份开始,启用中组部统一制定的新式组织关系介绍信。新式组织关系介绍信所要填写的信息较多,转移关系时,务必带上身份证或军官证,请人代办的要告知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军官证编号、年龄、民族、联系电话、入党时
间、所去单位党组织名称(县委组织部及以上党组织)。
(四)校医院的离校手续
1.结清医疗费用后,交回医疗证,财会人员签字盖章。
2.医疗证丢失的,本人写明情况,所在系签字盖章,然办后再办其他手续。
3.若毕业生在交回医疗证后至7月3日之间生病,可由所在系开证明,将学生学号、姓名等情况说明,持证明到东区、西区、南区医院仍按在校生医疗待遇就诊。此证明效力到学生报到派遣证发放时自动终止。
(五)贷款偿还
有贷款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请到助学贷款网(http://zxdk.ustc.edu.cn)更新 个人信息(包括去向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向学校和有关银行偿还所贷款项及利息。若还款确有困难,请与有关银行签订《贷款确认书》或《延期还款协议》(具体办法详见校助学办公室已经发布的《助学贷款指南》)。办妥上述手续后,由助学办公室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盖章。
(六)欠缴学杂费的结清
财务处已将欠缴学杂费的同学名单发至各院系,请各院系通知学生尽快到财务处缴清,学生也可在集中办理日至办公地点缴纳。
五、分散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一)归还公物、团组织关系接转
一)毕业生将在系里、院里所借公物(如图书、计数器等)归还,由系办公室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盖章。
二)团组织关系转出由班级统一到本系团总支办理。
(二)户口迁移
一)户籍手续
1.本科生户口迁移由校户籍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
2.出国的本科生户口迁移,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就业办出具的出国未参加就业户口回原籍证明(或报到证) 、身份证到校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出。
3.出国研究生户口迁移,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离校手续单 、校就业办出具的因出国未参加就业户口回原籍证明(或报到证)、身份证到校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出 。
4.毕业就业的研究生户口迁移,凭离校单、身份证 、就业协议书到校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出。
5.考取外校硕士 、博士的户口迁移,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报到须知一份(标有具体户口迁移地址)、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班级为单位并附上统计名单送交校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迁出(6月26日前务必送到)。
6.本校继续攻读学位的户口不迁,新学期报到日送交报到证办理户口转升 。录用为本校博士后或留校工作的须凭户籍离校手续单办理户口内转。
二)时间安排
1.6月11日-6月22日、7月3日-7月13日分别办理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和户口迁移。
2.6月23日-7月1日,校户籍管理办公室与公安部门共同集中突击办理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在此期间,只受理各类出国毕业生的户口迁出,其它户籍事务暂停办理。
7月1日-7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集中发放本科生户口迁移证及常住人口登记表 。户口迁移证发放时,代公安部门收取户籍迁移办理费每人5元,请班主任收齐并附领取户口迁移证人员名单,一并送交校户籍管理办公室。
注意事项:各类毕业生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逾期按公安部门和高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负责部门:校户籍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点:东区223楼203室
联系电话:0551-3602311
(三)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的离校手续(自动办理)
1.毕业生的校园一卡通用户IC卡有效期到8月31日终止,逾期将自动停用,自动注销。
2.停用、注销后的校园一卡通用户IC卡虽已失效,但同卡若有工行牡丹灵通卡磁条,则银行卡功能不受影响,仍可继续使用。
3.校园卡中的余额如在有效期内消费完,就不需要再到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办理任何手续;如未消费完,由于技术原因,需在停止消费7天后,到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凭身份证办理结算,提取余额(暑假期间每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办
理)。
4.出国留学的毕业生若需延长校园卡的有效期,可到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凭离校手续单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可延长到9月30日。
5.继续在本校读硕、读博或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原卡到8月31日失效,在报到时领取或办理与新身份相对应的校园卡。老卡中的余额,可在停止消费7天后,凭身份证转入新卡。
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地址:东区师生活动中心一楼,电话:3603949。
(四)退宿手续
一)时间要求:本科生、研究生最迟应于7月8日退宿,以免影响新生入住。本校生源的研究生、硕转博的学生可以延住至7月17日,7月15日后凭录取通知书或研究生院的花名册到学生社区办公室统一安排住宿。
6月16日至7月8日,学生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双休日正常上班。毕业生在各楼楼管员处办理离校手续,并在离校手续单上盖离宿专用章,临时收取退房押金一百元。毕业生离校时、退还钥匙、并由楼管员查验宿舍家具设施无误后,退还退房押金。03级本科生以
及部分03级硕士生、博士生,持住宿卡片及押金收据领取住宿押金。
地点:东校区:321楼138房间; 西校区北片:1号楼东头;
西校区南片:8号楼一层; 南校区:2号楼一层。
二)说明:
1.代培、委培研究生、以及在我校做毕业论文到期的学生,也应办理退房离校手续。
2.学生如遇在白天退房而需夜间离校时,由各楼门卫负责查验房间的家具、设施和退还退房押金。
3.对考上本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的学生,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离宿手续,但可以允许住宿到7月17日。7月15日后可以到东区321楼学生社区办公室重新办理研究生住宿手续。
4.对04级委培、定向和凡需交纳住宿费的硕士生、博士生,应先缴清拖欠的住宿费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5.对未经学工部批准、也未办理退宿手续而外住的学生,或已经学工部批准外住的但仍住宿在学生公寓的学生,都视为住宿并需交纳住宿费。
6.已办理完退宿、离校手续的学生,从7月9日起,不得将行李存放在空房间内,否则,学生社区不承担行李丢失之责任。
7. 已经研究生院批准延期的研究生,请在6月15日以前到学生社区办公室321楼102室办理延期续住手续。逾期不办理延期续住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住宿。
8.03级个性化学习的试读本科生,在7月7日前应办理完调房手续。
友情提示:毕业生在退宿离校期间应增强防盗、防火的安全意识。切实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和证件证书。
负责部门:学生处学生社区办公室,电话:3600840。
(五)订购火车票及行李托运
订购火车票及托运行李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拟于6月27日在校园东、西、南3个校区设点预售7月3日至7月17日的火车票,并于7月3日和4日邀请中铁快运和宅急送两家单位到校园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勤服务集团通知。
负责部门:后勤服务集团。
六、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6月20日前毕业生本人做自我鉴定(应不少于200字),6月25日前由各系组织鉴定,学校鉴定意见由各系党总支拟定,6月27日前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盖章后,取回归入毕业生档案。
七、档案清理、转递
(一)时间:6月30日-7月4日。
(二)要求:
1.各系毕业班班主任将各类奖惩材料、入党(团)志愿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登记表、体检表、成绩单、报到证(白联)、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归入学生档案。
2.7月4日前各系集中将普通本科生档案(附名单)送学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务请将档案去向注于封面下方,以便学生工作处统一、准确转递。
3.请本科毕业班班主任登录http://download.ustc.edu.cn/“学生处文档区”下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学籍登记表》,并将内容填写齐全,于7月4日前送学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转校档案馆存档。
负责部门:学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电话:3602565;
研究生院学籍办公室,电话:3602926。
八、领取毕业纪念册
拟于6月18日发放,学生工作处上门服务。6月15日前请各系告知送达地点,联系电话:3602565。
九、毕业典礼
项目: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地点:时间拟定于6月30日上午,地点另定,敬请关注有关通知。
要求:全体毕业生参加
负责部门:党政办 研究生院(校学位办) 教务处 学工部(处) 继续教育学院等。
十、毕业生派遣费的发放
(一)派遣费发放办法:
一)学生工作处学籍办公室负责核定应发放派遣费的本科毕业生的人数和金额;
二)各系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领款单”,班主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后到学生工作处审核,附上领取派遣费的学生名单,以系为单位统一到财务处领取现金。
三)研究生由学生本人凭“报到证”直接到财务处领取。
(二)派遣费发放标准:
一)本科生
内地,40元/每人;
边疆(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内蒙古、海南、云南),60元/每人。
学生考取外地研究生,比照上述标准发放派遣费。
二)研究生
不分内地和边疆,50元/每人。
三)出国留学和在合肥地区(含本校)工作、读研的毕业生不发派遣费。
注:派遣费由安徽省教育厅拨款,拨款标准是:本科生20元/每人,研究生30元/每人。
(三)派遣费发放时间
7月1日-3日。
负责部门:财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
十一、毕业生报到证的发放
(一)毕业研究生凭研究生院学籍办公室开具的离校通知单,由毕业生本人在6月24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学生服务中心就业办公室领取报到证。
(二)本科毕业生报到证在7月1日-7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发放,由班主任到学生就业办公室统一领取后发给毕业生。发放时,请履行严格的签领手续,并提醒毕业生妥善保管。
负责部门:就业办公室 电话:3602557、3602554。
学生工作部(处)编辑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