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初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02浏览:30

关于开展2007年度
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初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科发人教函字〔2007〕5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国科学院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初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07年度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和“宝洁优秀博士生奖”评选工作将于3月30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励金额:
   1、评选范围: 按中科院通知要求,我校在学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含2007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评选。   
   2、中科院给我校的“院长特别奖”和“院长优秀奖”共40名,“院长特别奖”由我校推荐候选人,由中科院统一评定。参评“院长特别奖”落选者将获得“院长优秀奖”。
   3、曾获该项奖的同学,原则上不再重复获奖。
   4、奖励金额:院长特别奖5000元/人,院长优秀奖2000元/人。
    二、评定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告知学生的基础上,由学生自主申报,各级评审组织民主评选。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1、我校实行差额评选办法。学生处按研究生人数比例将49名候选人名额指标下达到各学院和相关直属单位;
   2、学生对照奖学金评选标准自行申请;
   3、各学院、直属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初选,初选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疑异后将评审情况(包括评审小组成员、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和评审结果(含推荐2007年度中科院院长奖初选结果排序表)一并报学生处;
   4、校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评出40名院长优秀奖候选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院长特别奖候选人推荐名单;
   5、学生处将院长优秀奖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3天,广泛征求意见;
   6、学校向中国科学院报送所有候选人有关材料。
    四、填表要求、表格下载
   1、申报者需填写《中国科大“ 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审批表》、《中国科学院院长奖申报表》及电子文档各一式1份;同时还需附相关材料供校级评审会参考(例如文章摘要,发表杂志或录用证明;科研成果需附成果鉴定材料,并注明本人完成部分,一式1份)。
   2、由单位推荐申报院长特别奖的,请单位在“2007年度中科院院长奖初选结果排序表”相关栏中注明(学生个人申报院长特别奖无效),待学校评审后,确定为校级推荐的候选人需正式填报相关材料;
   3、院(直属单位)填写“2007年度中科院院长奖初选结果排序表”1份。
   4、有关文件和表格下载网址:
    学工在线文档中心: http://stuhome.ustc.edu.cn/document.php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网址:http://www.caspe.ac.cn
    五、评选时间安排
   1.3月30日发放评选通知,各单位按规定组织初选;
   2.4月23日前将初选材料统一报送学生处;
   3.4月25日后学校开评审会;推荐为院长特别奖候选人的同学正式填报材料;学生处向中科院人事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
六、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初选候选人(含院长特别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初选名额
理学院
9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9
工程科学学院
4
火灾科学
1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12
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
2
生命科学学院
4
管理学院
4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1
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
1
微尺度国家实验室
2
合计
49
 
    七、此次同时评选中国科学院“宝洁优秀博士生奖学金”,按通知要求评定5名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年级不限,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
申报者需填写《中国科大“宝洁优秀博士生奖学金”审批表》、《中国科学院宝洁优秀博士生奖学金申报表》及电子文档各一式1份。
    八、联系方式
在初选工作中,如有疑问,可向学生处奖学金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3606080,联系人:王胜平。
 
附件:1、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国科学院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初选工作的通知》
          2、2007年度中科院院长奖初选结果排序表
          3、2007年中国科大“ 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审批表
          4、2007年中国科学院院长奖申报表
          5、2007年中国科大“宝洁优秀博士生奖”审批表
          6、2007年中国科学院宝洁优秀博士生奖申报表
          7、2007年中科院院长奖专家评审表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学生处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