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

时间:2006-11-16浏览:24

一、申请助学贷款对象
   1、成绩优良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自筹经费的国家统招研究生可以申请,MBA/MPA及工程硕士研究生不可申请)
   2、对学习成绩较差,累计不及格学分,大二达到8学分以上;大三达到12学分以上;大四达到16学分以上的同学,暂时不允许贷款。这些同学如坚持要贷款,要求学生本人写书面保证书,班主任和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送助学贷款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助学贷款的申请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审核学生的电子信息;第二步是书面材料发放、培训、审核。贷款学生要在9月25号前到网上申请,过去申请的也要填写,申请结束,在上公布名单或电子邮件发给班主任及贷款同学,确保不遗漏。
具体安排:
   ●9月15-25号网上申请,网址http://zxdk.ustc.edu.cn,9月25-30号院系网上审核。每个院系都分配了审核帐号、密码,帐号、密码将发到各院系负责人电子信箱,请及时更改,确保安全。
   ●9月25-30号发放银行的申请表、合同、借据等正式书面申请材料并开展院、系一级培训(具体时间要等银行材料准备好才能通知),紧接着各院系召集各班级贷款同学培训。
   ●10月1—20号学生填写材料,提交材料,学校同时审核。审核后将学生的名单会在网上公布。
   ● 10月20-11月10号银行审核,审核无问题后发放贷款。
   请各系在9月20号前确定一位负责贷款的老师或学生,并将其所有联系方式发到zxbgs@ustc.edu.cn信箱,我们将直接与他联系。每次的通知会发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zxdk.ustc.edu.cn。也会发到各个院系分管领导的电子信箱。
   2 、贷款计划每年做一次,网上申请也是每年一次。当年不贷款,不要在上网申请,不填写任何材料,在校期间任何一年想贷款都可以在当年的6月份提出申请计划。

   三、贷款申请额度、期限与利息
   1、申请金额最高6000元(学杂费),银行要求申请金额可以是千元整数,不要出现百元及其它零头。学费和生活费等自己分配,全部填写学费亦可。
   2、申请期限:在校时间+6年,即大一10年;大二9年;大三8年,大四7年;研一9年;研究二8年,研三7年;硕博连读11年。贷款期限是指发放日----还清日为止。如果毕业后想提前偿还,随时可以向银行申请一次性还清余款。
   3、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贷款利率执行,在校期间国家全额贴息,毕业后个人承担利息,展期仍然由国家承担。

   四、须提供的附件材料(以下贷款所需要的个人材料,等到第二步将银行的书面材料填好后一同提交,过去曾在中行贷款者可不再提供)。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新生可提供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户口有关证件可以代替,但应该有身份号码,也可以到学校户籍办公室开具带照片和身份号码的证明)。
   2、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单亲或孤儿家庭的要有证明或在经济困难证明中说明)。
   3、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父母无身份证的可以复印户口本或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和身份号码的证明);
   4、家长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或信函);没有办理的将可在“文档下载”中打印,邮寄回家由家长填写。
   5、中国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个人帐户 ,(新贷款同学暂时不用自己开户,等银行审核通过会后统一发放,免收年费)。

补充说明:
   1、通知下发前,有些同学已经在网上申请了,填写不一定符合要求,因此请同学们务必在25号前对自己的申请信息进行修改确认!
   2、本通知请发到班级,并张贴教室或宿舍

(联系人:岳兴林;电话:3603174;EMAIL---zxbgs@ustc.edu.cn;bangong办公地点:校行政楼623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办 
                                                二00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