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评论: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时间:2015-07-02浏览:1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定位和重要作用,作出了深刻阐述。我们要认真领会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

  制度是一个社会得以有序运转的根本,是一个国家繁荣发展、和谐稳定的基石。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经过长期的总结和积淀,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了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些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具体制度,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保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有效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现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释放出了巨大的生机和活力。

  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设计,体现着执政党的政治导向和执政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核心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展示了中国共产党成熟的执政理念和卓越的执政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始终着眼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致力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无论是国家的根本制度,还是每一项具体的体制政策,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当前,我国正经历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由这种变革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带来了许多新挑战和新机遇。我们必须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正视矛盾,通过制度的改革完善和优化设计来理顺关系,妥善处理这些新矛盾,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制度体系。一切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繁荣稳定、有利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都应该广泛地采纳和吸收进来,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根本保障。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使命。必须从制度设计和制定的层面,切实保障和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就业、教育、社保、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节收入分配。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完善和创新各项具体制度,来确保广大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确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