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给我校拨来一笔困难补助经费,用于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生源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其给我校的《关于划拨2008年资助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经费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启动本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金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新疆学生数所占比例,各学院分配金额如下: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500元;物理学院2500元;管理学院6500元;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7500元;生命科学学院500元;工程科学学院1500;信息科学技术学院7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4000元;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500元。总计31000元。
二、补助等级及金额
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三、受助学生的基本条件
1、从新疆招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少数民族学生(共41人,名单后附);
2、家庭经济苦难;
3、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2门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不可获得补助);
5、补助等级和人数由各院系在规定范围内掌握,但必须保证本单位受资助学生至少分为两级。各院系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学习成绩的不同,确定学生受助等级,总金额不得突破学校分配的额度。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学生需填写《新疆少数民族特困学生补助申请表》(“学工在线”网站“文档中心”栏目可下载,http://stuhome.ustc.edu.cn/document.php);
2、申报学生需出具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五、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院系于6月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将材料报至学生处,同时将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助学办公室邮箱。
六、信息通联
联系人:学生处杜伟老师,联系电话:3602565,邮箱:zxbgs@ustc.edu.cn。
学生工作处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