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寒假留校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02浏览:13

各院、系、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09年学生寒假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寒假期间,各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和班主任在安排好工作的同时,要安排好留校住宿学生的假期和节日生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为使学生度过一个节俭、祥和、文明、愉快的寒假和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留校学生中指定临时负责人,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和安全。督促留校学生做到人走断电、关水、关气、锁门;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杯、热的快、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取暖器等违规电器;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一切活动。
    二、各院、系、直属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寒假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寒假期间,要经常走访留校同学,密切关注他们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物安全,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教育学生在往来途中,注意安全,遵守交通秩序,保管好个人物品,与陌生人交谈时注意对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有关信息保密。
    四、寒假期间,学生工作负责人和辅导员、班主任应准确掌握学生的去向,保持和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络通畅。
    1、申请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准确填写《寒假学生留校住宿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交辅导员、班主任。该《登记表》由辅导员、班主任妥善保管。申请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同时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
    2、辅导员、班主任应将《登记表》汇总,据此制作《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详见附件二和附件三)交院、系、直属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
    3、学生工作负责人将《汇总表》盖章、签字后,于2009年1月16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4、寒假期间探亲访友的学生,应准确填写《寒假学生探亲访友联络登记表》(详见附件四),交辅导员、班主任妥善保管。
    五、学校将在除夕安排学生聚餐,具体时间为2009年1月25日11时,地点为东区学生餐厅(详见寒假前发放的《除夕聚餐券》)。
请各单位在填写《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时,注明参加除夕聚餐人员(在是否聚餐栏打“√”),届时学生工作部(处)将根据报送名单发放《除夕聚餐券》。
    六、校团委接团省委、省教育厅预通知,将组织学生参加春节前举办的“安徽省寒假留校大学生迎春联欢会”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活动将通过文艺演出、互动游戏、幸运抽奖、赠送礼包等形式,组织在肥地区部分寒假留校大学生共贺新春,预计我校可参加本次活动的名额为30人。请各院系在报送《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时,一并报送其中愿意参加此活动的学生名单(理学院、信息学院、化学院各派6名本科生,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生命学院、地空学院各派3名本科生),在《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备注”栏中用☆号注明,并指定其中1人为联络人(在“备注”栏中注明“联络人”字样),以便及时通知。
    七、联系人及其联络方式:
    周书涛(电话:3606011,电子邮件:shutao@ustc.edu.cn),
    王胜平(电话:3606080,电子邮件:spwang@ustc.edu.cn)。
 
附件:(学工在线文档下载)
    一、《2009年寒假学生留校住宿申请登记表》
    二、《2009年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本科生)》
    三、《2009年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研究生)》
    四、《2009年寒假学生探亲访友联络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