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
根据财教[2008]12号文件精神,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财政部和教育部经研究决定,专门拨款用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补贴。该专项资金的预算已下达到我校,现将发放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补贴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生包括所有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和部分国家计划外研究生(不含外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以及MBA研究生)。财政部和教育部本次为我校核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为22%,本次我校分别按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发总人数的22%分配名额。
二、补贴标准和金额
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期限为4个月(2008年3月至6月),补贴总金额为每生80元。
三、发放办法
1、本科生采用现金方式发放。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由各单位按照学生处核定的名额评定,名单确定后报学生处杜伟老师处。
2、研究生主要通过工资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由各单位按照研究生院核定的名额评定,名单确定后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吴敏连老师处,由研究生院统一报财务处,财务处将补贴发放到研究生的工资卡中。个别不能进卡的,通过现金发放。
四、具体操作程序
1、各单位在3月19日之前把本次临时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确定,3月20日(周四)上午报学生处。家庭困难本科生现金补贴的发放时间为3月20日(周四)上午10:00至11:30(请务必在此时间段领取);
2、现金补贴的发放地点为财务处;
3、学生处、研究生院制作《中国科大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和研究生临时补贴发放汇总表》,经鹿明副书记签字后报财务处;
4、各学院级学生工作负责人(或指定领款人)于3月20日上午到学工部处常军老师处填写领款表,并经董雨部处长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处领款;
5、各院系及时将补助发到相应学生手中,并由学生本人在《中国科大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签收表》上签字,除个别学生难以及时找到外,原则上不允许别人代签。签收表原件请于3月25日(周二)前交学生处杜伟老师处,各院系、单位自留复印件存底。
五、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急,工作量大,原则性强,环节较多,希望全校学生工作队伍予以高度重视,各院、系、直属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及时通知到班主任,本着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共同完成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国科大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中国科大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中国科大全日制在校学生临时补贴签收表》
学生工作部(处)
财务处
研究生院
2008年3月14日